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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体会导航    发布时间:2023-11-02 13:58: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定于2023年5月16日(周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持有公司39.0779%股份)提交的《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另外的事项不变。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新后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2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0”,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定于2023年5月16日(周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持有公司39.0779%股份)提交的《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上述临时提案,会议其他审议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的策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调整“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承销总干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注:2021年11月11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将投入募集资金4,625万元增加建设“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1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工程技术探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10,083.5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5月17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的建设,终止后的募集资金7,800万元用于建设“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内封式软袋生产线(双生产线)”的建设,终止后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建设“兰西哈三联富纳项目”。

  2023年1月11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冻干粉针剂(两条)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的建设,终止后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建设“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3月31日,“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983.38万元(其中剩余募集资金本金11,043.22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8,940.16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的建设,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6,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余额8,000万元,剩余8,000万元以利息及理财收入补齐),实施主体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17.78%。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已于2023年4月25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书(项目代码-04-02-750320),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4,783万元。项目计划在兰西制药现有厂区内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配套设施。项目预计达产后,将新增冻干粉针剂产能1.2亿支、非PVC软袋输液1,400万袋、内封式软袋输液6,500万袋、玻璃瓶输液3,000万瓶、塑料安瓿水针剂3,500万支、固体制剂10亿片(粒)、化学原料药60,000千克和生化原料药20,000千克。

  截至2023年3月31日,“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314.78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本金11,043.2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入8,940.16万元。

  原募投项目“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依照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公司真实的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随国家政策的一直在变化,同时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公司发展的特定目标布局大输液市场,依托公司多年制药技术优势,集中力量推出优势大输液新产品,实现公司产品结构、收入来源多样化。同时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终止“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部分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开展“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项目总投资19,147万元。

  本项目在原有三期厂区内重新规划建设生产车间一栋,建筑物地上二层、地下一层,规划建设150ml、250ml塑瓶大容量注射剂车间(310车间)。

  项目建设符合新版GMP要求,配备自动配液系统、注塑机、吹瓶机、灌装机、脉动真空灭菌柜、水浴灭菌柜、自动灯检机、全自动包装生产线、自动入库系统等主要生产、检验设备仪器80余台套。

  项目总投资为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之和。项目总投资19,14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479万元,流动资金1,668万元;项目建设总投资17,97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47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及另外的费用等,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6,000万元,剩余资金将以自有资产金额的投入。本项目建设期2023年5月至2024年8月。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覆盖城镇和乡村居民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逐渐成形,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诊所等的第三终端市场规模日益壮大,作为基础性用药的大输液市场需求量持续不断的增加,大输液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广阔。

  在大输液消费量方面,尽管部分消费者就医观念转变对大输液行业需求有所影响,但日益加深的老龄化问题依旧为我国大输液行业带来较大的需求。大输液行业消费规模将呈缓慢增长态势,到2022年,行业消费量将达到约139亿瓶/袋。2023 年大输液行业消费量将保持 5%左右的增速。

  中国大输液行业自2012年起开始行业整合,随着抗生素使用限制、医保控费、新版 GMP 认证、限制门诊输液等事件,行业开始洗牌,壁垒提升。2015 年国内大小输液厂家300多家,截止2018年,正常生产的大输液厂家减少至不到50 家,科伦药业、华润双鹤、石四药等龙头市占率一直上升。预计大输液行业未来有望保持5%以上增长,而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龙头优势不断体现,寡头竞争格局有望保持。

  包装材料方面,我国大输液产品包装的发展的新趋势与世界大输液产品包装的发展的新趋势一致,朝着塑瓶、软袋包装的方向发展,软塑包装输液产品所占市场占有率将逐渐上升,目前我国大输液市场呈现“4-4-2”格局,即软袋和塑瓶输液产品各占40%的市场占有率,玻璃瓶输液占据20%的市场份额。

  随着我们正常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用药安全意识的增强和医院给药技术的进步,国内各大医院和患者对用药的安全性要求逐渐提高。大输液行业产业升级,塑瓶输液、软袋输液替代玻瓶成为趋势。近年来,我国大输液用量中,玻瓶输液占比呈逐年下滑趋势,塑瓶和软袋输液总体上升较快,因具备自压缩特性、减少输液过程中污染机会、自身毒性低等优点,销售量的上涨的速度最快。

  哈三联拥有软袋大输液、塑瓶大输液、玻瓶大输液等多种剂型,大输液产量在黑龙江省内市场占比高达70~80%。但从市场需求和应对突发情况而言,公司大输液产能仍不足以满足省内医药机构的用药需求。

  同时,基础输液集采慢慢的开始,因输液产品的特殊性,集采呈联盟集采、各省份自行集采的方式来进行。广东等11省联盟集采及黑龙江集采,我公司均有产品及品规中标,未来输液集采会在各省、联盟之间推进,公司基础输液产品未来销售市场将走出东北地区,因此对产品产能、成本的要求更高。目前公司输液产能在集采等压力下,凸显不足,同时非专线不同品规混合生产会带来成本增高的问题,因此专线的建立解决以上问题有一定必要性。

  为实现大输液战略,公司规划建设大输液生产基地,在现有输液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输液二期工程。该项目建成后,我公司可实现年产10亿瓶袋大输液,能满足我省输液需求的同时,实现“北扩(辐射蒙东及俄罗斯)、南拓(覆盖吉林、辽宁及华北地区)”战略。

  本项目涉及建设期,建设材料涨价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投资发生明显的变化的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产品价格、产品竞争力等市场风险;成本风险,包括原材料费用和经营费用;资金风险主要是资金能否保证落实等其他风险。

  本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5月至2024年8月,降低了建设材料涨价的风险。公司具备成熟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或将制定系统防范对策,加强项目各环节的控制与管理,将项目建设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企业在营销方面将加强完善销售网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开发新市场。同时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通过有成效的管理提高生产能力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减少相关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销售用户满意的产品,以确立自己在目标市场对国外产品和国内产品的竞争地位。

  项目实施后达产年均营业收入将实现13,472万元,年均净利润2,872万元,年均上缴税金1,462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4.13年(含建设期),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是13.99%。从项目财务指标的分析能够正常的看到,新项目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财务生存能力、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项目在财务上可行。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是公司依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的策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目标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战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做了核查。根据核查,安信证券觉得: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是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的策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人对哈三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4月2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4月2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